定融产品融 资资金路径一般为认购方-交易结算账户(银行监管账户)-认购方,不经过金交所账户,属于场交易。此类融 资产品,一是可以形成合法有效的债 权 债 务关系,合法合规的进行产品创新;二是解决了资质较好企业的融 资需求。另各地方金融 资产交易中心备案 发行的“定向融 资计划”除需严格审核融 资方的各项资质,还款来源,还款能力等,往往还会要求有被各大评级机构评为AA 的关联主体为产品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,且要求发行方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,以确保投资人的本息兑付。不过进入2018年以后,金交中心迎来强监管时代。
从“清整联办2号文”的发布,到证 监会领导讲话,再到 新的“清整联办35号文”,金交中心业务自由度大大受限,从原来的监管空白地带,走到了监管核心地带。 这样的背景下,定向融 资计划产品自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。过往定向融 资计划投资门槛较低,甚至有部分金交中心没有严格的起投点要求,给产品管理机构巨大的自由度。